股票金融杠杆 伊力特: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“伊力转债”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8-20 22:48 点击次数:125
他提及两方面,第一,房地产市场已经从“有没有”到“好不好”的阶段,人均居住面积不可能停留在现有水平上。第二,目前城市住宅里有60%多的房子没有电梯,城镇化进程仍没有结束。因此,未来住房需求建设维持在10亿平方米左右的中枢值,应该是相对可以确定的。
在利润大幅减少的情况下,万科集团管理层在2023年集体选择降薪:2023年在万科集团全职工作的8位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2023 年度奖金,2023 年在任职期间内从万科集团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766.1 万元;4位独立董事2023 年在担任董事期间从万科集团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。
证券代码:600197 证券简称:伊力特 公告编号:2024-03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时“伊力转债”转股连 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 重要内容提示: ? 证券停复牌情况:适用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,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:权益分派 公告前一交易日(2024 年 7 月 31 日)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,本公司可转债将 停止转股。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停 牌 一、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 方案为: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。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.90 元(含税)。2023 年度不送红股,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考虑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,公司可转债换股将会引起股本变动。为此,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不变,最终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总股本数量为基数,相应调整现金分 红总额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办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。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《上海证券报》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26)。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,将根据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》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。 二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。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)期间, “伊力转债”将停止转股,股权登记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“伊力转债”恢复转股,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 在 2024 年 7 月 30 日(含 2024 年 7 月 30 日)之前进行转股。 三、其他 联系部门:战略投资证券部 联系电话:0991-3667490 电子邮箱:yilitedm@163.com 特此公告。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